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龙井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井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井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井市龙井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工程规模:6000㎡;标段划分:1个;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龙井市一中学院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1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09月30日,工期33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到延边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10年10月01日至2010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房产局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冉,联系电话:13904461266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取费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房产局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马宝山
联 系 电 话:13904466165
招标代理机构: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邮 政 编 码:133001
联 系 电 话:0433-5083915
传 真:0433-5083915
联 系 人:玄英爱、徐衍庆
电 子 邮 件:yjsjy8543@163.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账 号:27121160201014120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