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县硼海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工程,己经由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镇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硼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按丹招核准字[2010]0533号核准意见,就该硼海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硼海镇夹皮沟5组。
建筑面积:623.67平方米;跨度:8.16米;檐高:9.9米;砌体结构三层。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气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造师或建造员资格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投标IC卡和项目经理IC卡;具有规费计取标准;社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投标者,
请于2010年9月27日至2010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到宽甸宏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宽甸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侧招标公司窗口),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5日上午9点整,地点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建局后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竣工时间
6.1 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 10 月29 日,竣工时间2010年 11 月 30 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宽甸县硼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宽甸宏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硼海镇夹皮沟村5组 地 址:宽甸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邮 编: 118204 邮 编: 118200
联系人: 刘万志 联 系 人: 蔡育东、韩俊峰
电 话:13942563897 电 话: 0415-5134963
传 真: 传 真: 0415-5134963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hongtaizhixun@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农村信用社 开 户 银 行: 建设银行宽甸支行
账 号: 账 号:2100166520305000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