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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工程

2010-09-19 来源: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1、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学校项目,已由汽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 1-S轴——1-b轴及阶梯教室 建筑面积4954.58㎡,总高度:阶梯教室 6m,层数1层,跨度25.2 m;教学楼(1-S)-(1-b)部分:总高度21.3 m,层数4层,局部5层,跨度18m。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第二标段: 1-A轴——1-R轴 建筑面积4389.47㎡,总高度21.3 m,层数4 层,局部3层和5层,跨度 18m,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1-S轴——1-b轴教学楼及阶梯教室。

  第二标段:1-A轴——1-R轴教学楼。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开发区自筹;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合格标准。

  2.7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资资质:

  4.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并无在建工程。

  4.2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承包。

  4.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可兼投兼中。

  4.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长建筑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市建设街65号百菊大厦925室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至2010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0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87075055。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授权书、(5)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介绍信。

  7、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拒绝参加投标。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10万元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9月29日上午9:00分,投标文件提交到长春金环大饭店(长春市东风大街3975号)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2010年9月29日上午9:00分在长春金环大饭店(长春市东风大街3975号)4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建设街65号百菊大厦925室

  联系电话:0431-87075155/87075055

  联系人:祁晓辉 、李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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