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建 设 工 程项 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招标序号:宝招公字2010-H-040
1、江苏宜兴隆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莲花嘉苑安置小区工程已经宝政发[2010]129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就本工程施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射河桥南侧地块
(2)建设规模:一标段:PHS-A400(250)空心方桩9528米, PHS-A450(250)空心方桩7100米; 二标段:PHS-A450(250)空心方桩13200米。
(3)投 资 额:一标段约380万元;二标段约350万元
(4)结构类型:桩基础
(5)工 期: 5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工程为二个标段,招标内容:一标段为莲花嘉苑安置小区1~6、8~11#楼桩基础工程施工;二标段为莲花嘉苑安置小区7、12、13、15、16、17#楼桩基础工程施工。
5、报名条件
⑴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⑵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⑶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⑷报名前投标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请在登录进页面后尽快修改密码。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新注册后维护自己的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和上传,填写完毕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招投标管理系统”里下载。
⑸无检察机关不良记录。
⑹一个单位可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到宝应招投标交易中心(叶挺东路53#-2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处)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⑥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县外企业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外企业须提供代理人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且要求有单位名称及代理人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红章,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手册不作为有效证明;县内企业的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或经县招标办备案的经办人员)。
(3)初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潜在投标人)从“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网址www.yzcetc.com.上资格预审文件中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投标报名时间:在 2010年9月25日15:00时至17:30。
8、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手工程;(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0年1月-6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9)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无检察机关不良记录。请凭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原件于 2010 年9月27日17时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送达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
9、正式入围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产生办法如下: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10、投标保证金提前缴纳说明 :(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叁万元整。帐号为:1108200109100011317,户名为: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2)、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3)、投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4)、2009年7月1日后第一次来宝应投标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5)、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7)、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8)、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招标人未提出的,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
1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
投标文件中低于招标文件中所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的相应清单项目、措施项目总价的所有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评委会须结合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应部分或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评价,并确定该清单项目、措施项目报价是否低于合理的施工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A. 工程内容是否完整;
B. 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C. 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D. 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E.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等特殊要求,确定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
F. 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单价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低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
(一)招标人预算价格;
(二)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
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及按照上述补正规定应计入成本评审的调增部分的差额,其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12、发标:对入围参投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时间发售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13、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名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网址www.yzcetc.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宝应县城东升路35号 邮编:225800
联系人:王金余、朱正康 电话:15995109898、13951441155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25日
负责人(签章)
201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