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大楼外立面装饰工程
1.2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91号。工程造价:约1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大楼外立面装修工程
1.4 发布日期:2010年9月17日11时
二、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县外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且应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为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应由联合体主办人派出;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
上述人员的配备须符合宁海县建设局《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要求(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
投标报名截止日前,投标人3个月内、从业人员(指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7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主办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其他要求: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要求
4.1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9月20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7:00 时止。
4.2 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4.3 报名须知:由交易员凭IC卡持下列资料报名:
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⑸拟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表及其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和质检员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复印件;(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复印件;(7)投标人认为应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4.4 报名资料盖章、装订及包封要求:
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4.5 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将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载明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6.1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提交人民币壹万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0207。
6.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6.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主办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91号 联系地址:宁海县跃龙路103号二楼
联系电话:0574-65222210 联系电话:0574-65579004
联系人:胡亚明 联系人:金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