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新区厚美安置小区工程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2007】2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街镇厚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规划用地9.34亩,总建筑面积约16300m2,工程造价约为24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 48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福建晨光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7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 月 10 日至2010年 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含清单、控制价、光盘、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35 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0 月 8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
电 话: 0591- 22883681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楼 ,邮编: 350005 ;
电话: 0591-83768022 传真: 0591-83768013;
联系人: 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闽侯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3500 1616 6070 5250 0893 ;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