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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宁和园居住区A41#商住楼工程

2010-09-10 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张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宁和园居住区A41#商住楼工程,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张发改投资(备)[2010]35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概况如下:

  建筑面积约7483平方米,框架十一层,总投资约823万元,资金来源: 自筹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西二环路以西250米处 ;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2月30日,工期36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投标建造师须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1 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4.2 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

  4.3 投标建造师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

  4.4 同一建造师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标段;

  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张掖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管理中心(简称交易中心)的统一格式(可到“张掖市建设局”网站行业通知栏目的文本资料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函、各类配套表格,以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投标建造师的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甘州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企业业绩和信誉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等。

  6、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0 年9月14日17时00分以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四份)送至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室。未按统一格式编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预计于 2010年 9月14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8、本公告同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张掖市建设局网站发布。

  9、招标监督管理单位:甘州区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公章):张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办公地址:甘州区东街什字房管局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 人:张晓景 联系电话:13139363162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金沙苑小区Y-13B二楼

  邮政编码:734000 传  真:0936-82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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