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高新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 已由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以甬中银个【2009】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列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新区科贸中心
工程造价: 358.9648万元
工期要求:9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营业大厅、自助服务区、联动区、卫生间、理财室、机房、商务套房、洽谈室、餐厅、厨房、接待大厅、办公室、大会议厅、大会议室等的装修装饰。
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报名单位多于7家时,采用抽号确定投标人7家;在7家及以下且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
3.4投标单位及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8 月30 日至 2010 年9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5.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0年9 月6 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
①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②《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上述资料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施工项目投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后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同时在www.nbctc.com.cn 、www.cnnb.com.cn、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招标代理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乐敏
电话:0574-87939871
传真:0574-8793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