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工商局新区办公用房室内装饰工程 己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海发改发【2010】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工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海原县工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装修内容包括一层注册大厅、办公室、二层小会议室、三层大会议室。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原县新区勤政大道东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银川市长城东路238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登记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4.2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原县工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 海原县城区 地 址: 银川市长城东路238#
邮 编: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李先生 联 系 人: 余建国
电 话: 13723346690 电 话: 0951-4100057 13909518860
传 真: 传 真: 0951-4100057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nxzb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