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委托,现决定对以下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内容:
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办公楼维修工程
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
资金状况: 己到位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2.3计划工期:工期 40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
3.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条件: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
4.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投标。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外省企业须到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介绍信、
授权委托人员身份证,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需证企相符且提供社保证明(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 8月 4日至2010年 8月10日
联系人: 闫丽 汤卓悦
电话: 010-88205060
手机:13264238245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 yanli517@126.com
邮编: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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