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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玛钢花园小区7、8、11、12、10号楼工程

2010-07-29 来源:建淘网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玛钢花园小区7、8、11、12、10号楼工程已由公发改投资字[2007]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30000平方米 结构类型:砖混、框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资金来源:自筹100%(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公主岭市向前路1476号(原公主岭市玛钢公司院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12月30日,工期498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2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425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16日

  9时0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公主岭市

  联系人:李跃坤

  电话:13504440963

  招标代理机构: 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公主岭市河北东六马路北八门

  联系人:李敬涛 邮政编码: 136100

  电话: 0434-6250100 传真: 0434-6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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