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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妇幼保健院儿科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

2010-07-20 来源:广东投资招商网

  根据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龙发改[2009]196号)项目审批核准意见核准建设,现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龙川县妇幼保健院

  二、工程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本工程为儿科综合楼新建工程(包含消防自动喷淋安装、消防水安装、消防电安装、电气安装及给排水安装),其中A栋框架十三层,B栋框架六层,总占地面积约1089 m2,总建筑面积约为15201m2。项目总投资审核资金约2370.35万元,资金已落实。

  三、工程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乌石下36号

  四、工期:450个日历天

  五、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企业的资质采用后审方式;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具有建筑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企业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帐户直接转入以下帐户,并在报名前到招标代理单位换领收款收据。

  开户单位: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川县支行

  帐 号:202901040010691

  联系人:蔡 生

  联系电话:0762-6882388

  5、县外投标企业须在龙川县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经龙川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参加报名。

  六、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以上递交证件的原件必须是有效证件)

  5、银行汇款凭证及收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前往,则必须委托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前往,并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全部报名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做好封面、目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9日至7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必须是企业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持报名资料到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西路20-1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2日16:00,地点为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西路20-1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和龙川电视台上发布。

  十、招标代理单位: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 生 联系电话:688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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