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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综合楼建设工程招

2010-07-16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自治区发改委以宁发改社会【2009】9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自筹。招标人为吴忠市人民医院,代理单位由银川华实俱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精神卫生科综合楼建筑面积4164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

  计划工期:120天。

  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地企业进宁施工须先注册分公司并办理进宁备案登记证,未办理进宁分公司及进宁备案登记证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6日至2010年7月2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华实俱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东路6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7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吴忠市建设局六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镇宇

  电 话:0953-2120915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俱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东路66号

  联系人: 马如华 赵娜

  电 话:0951-5021398(传真) 0951-5021397

  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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