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县卫生局业务及办公综合楼工程己由来宾市发改委以来政函[2008]98号文及象发改投资报[2010]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州县卫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50%,自筹50%,招标人为象州县卫生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邀请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城区;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8月,完工日期为2011年1月,施工总工期6个月;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大约1685.8平方米办公业务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4层。
招标范围:发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同时受到建设单位邀请。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受到建设单位邀请单位施工单位请于2010年7月7日至201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柳州分部(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8室)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7日下午 2时30分,地点为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柳州分部(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财政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卫生局
地 址:象州县朝阳路
邮 编:545800
联系人:廖红光
电 话:0772-4368257
传 真:0772-436201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4室
邮 编:545003
联系人: 孙全兴
电 话:0772-2867160
传 真:0772-286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