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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弱电施工项目

2010-06-01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皇姑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委托,为其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弱电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弱电施工项目

  2.招标单位:沈阳市皇姑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3.建设地点:皇姑区怒江街一段十二号

  4.工程规模:皇姑区检察院弱电施工项目

  5.资金来源:政府拔款

  6.工程开、竣工时间:2010年7月 2日至2010年9月 28日

  7.招标范围:弱电工程施工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5万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房屋建筑智能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设密资质的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7日

  2.报名时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

  (9)质量、环境、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

  (10)近二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五项以上包含五项)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7日。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五楼)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6月28日,开标地点: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皇姑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皇姑区政府院内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024-2273339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422020100100004082

  联系人:刘彬 电 话:024-22733398

  传 真:024-22722158 邮 箱:wxzb2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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