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心医院门诊楼扩建工程已由本溪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本发改函[2009]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本溪市卫生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自筹。代理人为本溪市中天招标投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明山区胜利路29号中心医院院内。工程范围为本溪市中心医院门诊楼扩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本溪市中心医院门诊楼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约为1万㎡,本次招标工程面积约为1万㎡。
二、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拟定为六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须于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溪市中天招标投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的证明资料(可为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将于2010年5月27日至6月2日,每天9时至16时,在本溪市中天招标投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整(若须邮寄,另加邮费人民币壹佰元),售后不退。
六、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拟定为2010年6月16日8时30分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八、本工程拟定于2010年6月16日8时30分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
联系单位:本溪市中天招标投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本溪市明山区银亿家园三期8#楼3单元301号
电 话:0414-4871007
联 系 人:马杰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