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指挥等公安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娄发改投[2009]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娄底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技术、侦察、指挥等公安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土石方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娄底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指挥等公安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土石方施工
1.2建设地点:娄底市双科街南侧
1.3建设规模:约14.5万立方米
1.4工 期: 120天(日历天)(2010年6月1日开工)
1.5质量标准:合格
1.6招标范围:娄底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指挥等公安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土石方施工,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2.1 企业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必须负责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湖南省外企业须在湖南省内有分支机构,且在湖南省内工商注册超过五年。
2.2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具备房建工程或土建工程专业的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信誉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以到帐为准,开户名称: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中国银行娄星支行,帐号:882018344508095001。
2.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
3.1 报名时间: 2010年5月12日至2010年5月17日,每天工作时间(8:30至11:30,15:00至17: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3.2 报名地点:娄底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务中心三楼311室,市煤炭局办公楼3楼)。
3.3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其在湘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和项目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和C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收据等原件到娄底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注册建造师证和A、B、C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相一致);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单位正式职员(报名时要交验委托代理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在社保部门的缴费凭证原件、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花名册);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其报名。
以上材料验原件,除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保证金收据外,其他报名材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两套。
四、投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本次资格预审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周先生、郭先生
电 话:13907380832 电 话:13973140901、0731-84452818
传 真:0731-844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