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务综合楼工程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投[2008]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争取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茂名市新福五路南华小区23号;层数八层,局部九层,建筑面积5820.00 m2;施工工期323日历天;招标范围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消防及防雷工程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4月30日至2010年0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茂名市迎宾路28号,电话:0668—2294023)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④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外来施工企业(指在本地没有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临现场报名并提供本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文件和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办公电话号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5月21日09时00分。
地点为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茂名市迎宾路2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 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文明中路16号 地 址:茂名市新福一街86号
邮 编:525000 邮 编:525000
联 系 人:江高荣 联 系 人:李炎兴
电 话:0668-2933266 电 话:0668-2822998
传 真:0668-2933304 传 真:0668-282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