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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天安大厦医药公司项目

2010-04-29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河天安大厦(医药公司项目) 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和平发改许可【2010】1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海河安居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3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海河天安大厦(医药公司项目)项目A座建筑可经营性建筑面积约为22000平方米,地上10层,檐高44米,由写字楼和商业组成;B座建筑作为国药集团天津医药公司的还迁安置用房,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地上五层,檐高23.8米,主要用途为办公和商业;A、B座地下面积共计6200平方米,作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基础深度4.15米。共2个标段,以15-16轴中间的后浇带作为标段划分。
2.2 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区大连道与台儿庄路交口西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河天安大厦(医药公司项目)项目A座建筑可经营性建筑面积约为22000平方米,地上10层,檐高44米,由写字楼和商业组成。地下面积3000平方米,作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基础深度4.15米。
二标段:海河天安大厦(医药公司项目)项目B座建筑作为国药集团天津医药公司的还迁安置用房,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地上五层,檐高23.8米,主要用途为办公和商业;地下面积3200平方米,作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基础深度4.15米
2.4 工期要求:2010年06月01日 至 2011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工程需要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2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正、副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3)1名安全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副项目经理可以兼安全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5、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工程需要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正、副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3)1名安全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副项目经理可以兼安全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5、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建交中心二楼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5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4 月28 日 至2010 年5 月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4月28日至2010年05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9层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安居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自山(印鉴)

  办公地址: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819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刘颖 电话:13752233131

  传  真:24465048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冬粤(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260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刘颖 电话:13752233131

  传  真:2445522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业伟(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9层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星玉萍 电话:23690886

  传  真:23691018

  日期:2010 年4 月2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3123866传真:23317886电子邮箱:hpjg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是和平区沙市道1号305室

  受理负责人:王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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