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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综合楼建筑施工

2010-04-28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拟进行青海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综合楼建筑监理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选定监理承包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项 目 法 人:青海省电力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规模与标段:

  1.工程规模:电能计量中心综合楼地上建筑5层,总建筑面积为8193m2。

  2.标包划分:本工程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包。

  三、监理工期安排:

  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11月30日。

  四、招标方式与合同签订:

  本工程的监理招标在青海省电力公司招标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技术与商务部分同时投标。监理合同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签订。

  五、资金来源:小型基建专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2.具有同等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同等工程总监业绩,身体健康,能胜任高海拔现场监理工作。。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总监理师、专业监理师资格的能力,资金、装备状况,监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未发生因监理责任而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8.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七、投标工作具体安排:

  1.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请针对资格条件进行自查,认为满足投标条件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资格审查公告。

  2.资格审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总监理师、专业监理师资格和能力,资金、装备状况,监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5)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之日前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上述报表的本年度季报;

  (6)同类工程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主要人员参加的同类工程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以上统计均应出具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7)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履约能力综述,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自资格预审之日前三年内是否发生因监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8)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并注明内容核实的联系人及电话。

  3.发售招标文件:自审合格且自愿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4月27日-2010年5月4日17:00前到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请携带U盘以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5.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评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予退还。

  6. 本公告及有关变更(如有)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建设工程招标交易网(www.qhbid.com.cn)、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发布。

  7.其它说明: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的有关文件,不予退还;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有权进行公示,并对提交不符合事实文件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柴生海

  电 话:0971-6076898

  传 真: 0971-6076894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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