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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民政局多功能厅改造项目开始装修招标

2010-04-23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多功能厅装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丰台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丰台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站南路16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25835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C10R720

  项目名称:丰台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多功能厅装修与音箱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用途:社区活动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品目明细 数量 控制金额

  (万元)

  1 购置灯光与音箱等设备 见技术规格具体要求 33.75

  2 社区中心多功能厅装修 见技术规格具体要求 94.28

  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带*产品)生产厂家的原厂授权;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不能为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8)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和自主创新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9)凡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

  第一包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灯光音响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资质;

  第二包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壹级以上(含壹级),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设计资质乙级(含乙级),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执业资格。

  2.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5月12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20室

  4.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14日下午1: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开标时间:2010年5月14日下午1:30(北京时间)

  6.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一层开标大厅

  7.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8.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陈学方、赵蒙

  电 话:(010)62108203

  传 真:(010)62112062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号:020004961920036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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