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丹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施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池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以《关于同意南丹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河计投资【2004】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丹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丹县人民法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南丹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
建设地点:南丹县城关镇环城路(原县锰制品厂)
工程规模:框架结构七层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4月30日止。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4月30日(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报名地点:南丹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由公司法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资格证和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来企业还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南丹县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网上查询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ztb.gxi.gov.cn)、河池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丹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冉仁智
电 话: 0778-723295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5号亚航财富中心2302房
联系人:梁任秋
电 话 /传 真:0771-587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