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GXTC-1032007
1、贵州省从江县世界银行贷款实施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和发展项目办公室的贵州省从江县世界银行贷款实施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和发展项目从江县苗族侗族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程设计,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岜沙村及都柳江增冲、小黄侗寨。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建筑面积约24830平方米,概算投资约2200万元人民币。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世界银行贷款及国内配套资金,已落实。
2.4计划开工日期:2010-5-25,计划竣工日期:2010-7-25,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范围。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0-4-20 9:00:00时至2010-4-26 16: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贵州省从江县世界银行贷款实施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和发展项目从江县苗族侗族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程设计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费、招标文件费共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100元。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资质核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5、投标保证金按2%交纳。注:节假日、公休日不报名。
招标人:贵州省从江县世界银行贷款实施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和发展项目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6419112
联系人:陆进平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649129
联系人: 屈园
公告发布日期:20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