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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旧食堂出新改造及附属工程

2010-04-19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标段编号: APK100021-01SG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建设项目河西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旧食堂出新改造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0)2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一、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河西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旧食堂出新改造及附属工程

2、工程地点:浦口区泰山街道浦东路298号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改造修缮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改造修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及维修改造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5700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9.3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建筑面积:1327 m2;根数:129 根;桩形:预制砼管桩 ;桩长:25 m;改造修缮面积:420 m2。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0年4月14日至 2010年4月21日止,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


1、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收网上报名,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时采用不记名的方式出售,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若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段里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3、若投标人对招标人出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清标光盘及图纸有疑问,请于2010年4月23日下午13时30分至17时(逾期不再接受)以书面不署名的形式递交招标人,递交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珠江路1号二楼);招标人将于2010年4月27日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现场发放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各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领取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发放地点和时间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获取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因招标人自身原因不能按上述时间和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澄清、电子清标光盘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届时已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清标光盘的投标人可以免费重新获取;
4、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

(4)投标人为投标的建造师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0年10月-2010年3月在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企业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企业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分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4-14 11时30分到 2010-4-21 17时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6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市广州路5号君临国际大厦B座1703

招标人邮编:2118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3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51861001

招标人联系人:吕德才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玲、刘敢松

招标人联系电话:58882173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186100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sbd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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