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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褚庄社区住宅楼工程

2010-04-12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褚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住宅楼工程(四期)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工程位于河东区褚庄社区驻地,解放路东段与十号街交汇处,共十二栋住宅楼,共二个标段。

  1.2工程概况:

  一标段1#、2#、3#、4#、5#、6#住宅楼建筑面积为18740.4平方米;

  二标段7#、8#、9#、10#、11#、12#住宅楼建筑面积为18740.4平方米。

  总合计建筑面积37480.8平方米。

  1.3、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 240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2.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贰级(包括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0年4月13日16:00时前到临沂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投标报名,报名后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2、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4、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6、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造价均须高于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3.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09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8、由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3.9、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4.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临沂河东区招标办交纳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5、招标日程安排:

  5.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4月13日16:00 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临沂市河东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洪玺 刘长娟

  联系电话:0539-7116923

  地 址:临沂市河东民兵训练中心十楼区建设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15日16:00时,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3、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10年4月16日9:00时前

  单位: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褚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褚福东

  联系电话:13853936819

  地址:同5.1款。

  5.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3日9:00时前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5、开标时间:2010年4月23日9:30时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5.1款。

  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河东民兵训练中心十楼区建设局

  招 标 人: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褚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褚福东

  联系电话:138539368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临沂市河东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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