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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团泊体育场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4-09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报建编号:12223080200900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静海团泊体育场桩基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社会[2009]3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5571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 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静海县团泊新城西区松江足球城范围内,北侧为规划次干道,南至规划路,东侧为团泊大道,西侧为高层住宅区,占地面积约1631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为4557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团泊新城西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为团泊体育场的桩基工程,面积为54500平方米的桩基工程,工程灌注桩1700根,桩径φ600~650mm,长度39000m,桩基工程投资约1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010年05月10日 至 2010年06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资格: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为本单位职工;3、应配备1名项目副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为本单位职工;4、应配备1名安全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为本单位职工,可由项目副经理兼任,还应具备投标人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6、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办理审验资质同时携带建造师证及ic卡、一长四员、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和信息费400元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4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4 月2 日 至2010 年4 月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4月12日至2010年04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联系人: 张友华 李炜

  电 话: 13671255400 010-88205060

  传 真: 010-88205605

  e-mail: zhang4250@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日期:2010 年4 月2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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