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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3-10 来源:浙江湖州市建设局信息中心

招标人:湖州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赵 联系电话:13735494725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工程
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机电设备、给排水、通
风空调、消防、建筑装修装饰、幕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2010-G078
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中心医院西侧原电滚筒厂地块
投资估价:8211.8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筹
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3月10日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1日至2010年3月17日(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
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3楼)
联系人: 小潘、小黄 联系电话:0572-2220041
投标申请人专业类别、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资质。(外地进湖拟参加投标建造师须经备案)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0992㎡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层数:地上19层,地下:1层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湖发改社会(2008)36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字第330501200800033号
计划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未到位的,可凭网上公告加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仍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2006-2008年度报名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等,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ISO9000质量体系论证证书复印件,湖政办函[2004]46号文、《湖建发{2008}133》号文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和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评分时不予认可。)
4、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
5、选择投标人方法:按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分办法, 按得
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6、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湖州市中心医院1号楼201室(湖州市红旗路198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本工程商务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0日

湖州市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工程
资格预审评分办法

  第一条 资格预审评分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投标申请
人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量化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第二条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分办法,经市招投标监督机构审核备案。
第三条 本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资格预审评分以招标项目同专业类别的获奖工程为准。
第四条 评分标准分为:投标申请人(企业)信誉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二项,合计100分。
(一)、投标企业信誉分,满分60分
1、企业科技进步水平,最高10分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
心的,评定分值3分;
(2)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每项得2分;省级工法每项得1分;近五
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0.5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 1分。最高得4分,其中同一工法以最高级别进行计分;
(3)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与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相符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论证的,每通过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企业资质,最高10分
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得10分
二级资质得8分
3、工程质量,最高15分
(1)上三年度内(指:2006~2008年,下同),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下同)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
(2)上二年度内(指:2007~2008年,下同),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6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8分
(1)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过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本条(1)、(2)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5、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得满分10分
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3分,最高扣6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
6、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信用评价,满分7分
(1)上二年度内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评比优胜企业及以上称号的,得4分;
(2)以前承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履约情况评价:
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投标申请人未承接过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的,得2分) 。

(二)投标项目负责人信誉分,满分40分
1、工程质量,最高18分
(1)上三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鲁班奖”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
(2)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
(3)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4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8分
(1)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
(2)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本条(1)、(2)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3、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提高一个等级的加2分,最高得4分。
4、市场行为,最高10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扣3分,最高扣6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
第五条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第六条 年度划分以每年的7月1日为分界,业绩评分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为准,获奖业绩的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第七条 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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