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财政局办公楼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据来财采[2010]06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财政局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谈判编号:LFCG-2010-02a
2、项目名称:来凤县财政局办公楼维修工程
3、项目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三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在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在近两年内有类似的工程经验(须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
4.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5、谈判文件获取及售价:
2010年3月5日起至2010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购买谈判文件。
本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6、谈判保证金:
6.1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于2010年3月12日9:00时之前(北京时间),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6.2谈判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电汇、银行汇票。现金入账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支行;账号:02888228093001;户名:来凤县财政局往来资金财政专户);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为准;以上三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应及时到政府采购集中机构开具缴款通知书和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谈判谈响应文件应于2010年3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时间与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0年3月12日上午9:0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举行谈判会议。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资质原件和相关谈判资料参加谈判。
采购人:来凤县财政局
联系人:向玉珊
联系电话:071862852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宋 杰 丁 兰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