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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金信花苑(廉租房)B5、B6、B7、B9栋及小区道路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2010-03-02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1、 信丰县房地产经营公司 的 金信花苑(廉租房)B5、B6、B7、B9栋及小区道路 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核准立项,行政主管部门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工程 ; (2)工程规模 11771 m2 ;
(3)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 (4)层数与高度 七层/18.5m ;
(5)招标范围B5、B6、B7、B9栋及小区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内容 ;
(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7)项目总投资 约1039万元 ;
(8)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9)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0)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 3月,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1 月,总工期 240 日历天;
(11)工程建设地点 信丰县城一清路 ;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⑦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3条及第4条第(2)款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公布之后,即可与招标人联系购买招标文件事宜。集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地点:信丰县招标投标中心(市政大道56号行政服务大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光盘费600元/份,招标投标软件使用费200元/份。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未详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②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http://www.gzzbtbzx.com)发布。

招 标 人:信丰县房地产经营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刘云春
办公地址: 信丰县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 13177973088
传 真:   联 系 人:  宋 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林 建 平
办公地址:赣州市南河路建管大楼七楼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0797-3322096
传 真: 0797-3322096  联 系 人:  黄珂  

招投标监督单位:信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331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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