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宣传文化中心附属设施工程己由 中宁发改发以[2008]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法人为 季耀斌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宁县宣传文化中心附属设施工程,共一个标段,建设内容为门房、自行车棚、车库、仓库、围墙及室外管网等,建设地点为中宁县城新区宣传文化中心院内。工期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2 月26日至2010 年3月 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12 时,下午 2 时至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中宁县新南街绿苑门口)持“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600元,售后不退。图纸费1000元,退换图纸时退还。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同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中宁县城新区 地 址: 兴庆区长城东路238号
邮 编: 755100 邮 编: 750010
联系人: 宋振兴 联 系 人: 王莉
电 话: 13519258891 电 话: 15909598630 0955502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