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凤阳县板桥镇文化中心站大楼建设工程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参加则不需要)、身份证(被授权人)、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
2、报名并领取招标材料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2月23日至2010年3月1日下午17时截止,报名材料费:300元(人民币)。
3、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书统一用标准式档案袋密封,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价文件接收人。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5、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本次采购采用最高限价,合理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凤阳县板桥镇文化中心站大楼建设工程最高限价为37.468万元(人民币)。
7、投标报价应包括:土建、材料及产生的所有费用,总报价必须大写并注明工期和工程质量。
8、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开标时间:2010年3月3日上午 10:00时。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二、工程概况:板桥镇文化中心站建设地点在板桥镇计划生育服务大楼后面,建设2层10上10下框架式结构,建筑面积551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说明。
三、工期及采购服务费
1、合同签订后次日进场施工,3个月内竣工并交付验收合格(雨天及其他无法施工的时间经申请同意后顺延)。
2、签约投标单位在签约前应向本中心缴纳合同总价 %的服务费。
四、确定中标单位: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即凡低于最高限价且满足询价函资质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然后取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由报价最接近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人中标。若报价最接近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人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
五、付款方式:
开工时(机械进场)付10%,主体工程结束后付总工程款50%,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90%,扣取工程质量保证金10%,保证金一年后结清。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需向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 孙远虎 夏道路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七、联系电话: 0550—6367820 传真:0550—636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