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唐庭院住宅楼己由石嘴山市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发改发[2008]197号关于核准宁夏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唐庭院”项目的通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总建筑面积为82552m2。
分为4个标段:Ⅰ标段c1、c2、c3、会所建筑面积为20548 m2。
Ⅱ标段c4、c5、c6、c7、1、2、3、5、9住宅楼建筑面积为30266m2。
Ⅲ标段6、10住宅楼建筑面积为16947m2。
Ⅳ标段7、11住宅楼建筑面积为14791m2。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资质, 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_(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4 日至2010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嘴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_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约为 2010年 3月2日 14时30分,地点为石嘴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北路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乐南路 地 址:银川市长城路339号
邮 编: 753000 邮 编: 750004
联系人: 蔡振锋 联 系 人: 李金玲,古妍娜
电 话: 0952-5815666 电 话: 4102215 401030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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