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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室内装修(烟草大楼十楼综合用房装修)工程

2010-02-02 来源:广东佛山市建设工程

1. 广东烟草佛山市有限责任公司的室内装修(烟草大楼十楼综合用房装修)工程施工,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单位:广东烟草佛山市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 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名称:室内装修(烟草大楼十楼综合用房装修)工程施工

工程规模: 1459.84平方米 预算造价:¥899,904.98元

招标范围:烟草大楼十楼综合用房的改造装修施工;

按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二路22号。

2.3工期90日历天(春节期间按照国家法定假期顺延)。

2.4 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以上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拟派建造师须是二级或以上建筑注册建造师(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登记或锁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的报名资料、起止时间、地点和接受报名单位:

5.1 投标申请人须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报名;

5.2 报名起止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0 年 2 月 1 日 10 时起至 2010 年 2 月 5 日 17 时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4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6.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于投标报名的最后一天(即2010年 2 月 5 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止),递交资格预审资料。递交地点在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综合一室。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资料,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6.2投标申请人的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6.3投标申请人拟派建造师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和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6.4 拟派建造师、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 招标人将组成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财务状况、信誉、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及有关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审,通过投票方式择优选取合格的正式投标人,凡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的正式投标人;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

8. 凡接到《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书》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退回。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57-82002899

传 真: 0757-82002899

联 系 人:李先生 (手机:1330280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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