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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新建江宁校区四期生活区学生食堂及室外工程

2010-02-01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河海大学建设项目河海大学新建江宁校区四期生活区学生食堂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09]1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河海大学新建江宁校区四期生活区学生食堂及室外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土建、水电安装、室外管网及地坪工程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5790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21.4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建筑面积:2072 m2;根数:159 根;桩形: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 ;桩长:11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月29日至 2010年2月4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施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及住宅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以上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施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及住宅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以上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一般工程: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较大工程: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4)一般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较大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3.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以上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4.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为二年,省辖市级的为一年(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以上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上述有效期,从资审时间往前推算至发证或发文之日。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
上述项目经理业绩可以视同企业业绩。
5.拟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建造师证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
6.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建造师证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期限未满的。
8.招标文件费用(含光盘):400元/套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1-29 9:00到 2010-2-4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河海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北京西路12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27855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缪利宁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7855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sjkyh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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