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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心城区蟠龙惠民小区廉租住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2010-01-25 来源:招投标网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乐山市中心城区蟠龙惠民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已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_乐发改投资【2009】400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政策【2009】438号_)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蟠龙路片区
2.2建设规模:新建廉租房1260套,建筑面积65696平方米,含市政道路施工。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A标段:37179平方米;B标段:28517平方米。
C标段:本工程全部施工标段及乐山市中心城区蟠龙居住小区建设工程F区施工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2007年1月以来应至少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3.本次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2日至2010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书到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市场科(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规建局办公区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有效身份证;(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施工单位提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1日11时00分,地点为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规建局办公区五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凤凰路中段市房管局三楼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0833-241890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街229号东方广场C座3404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028)84446003;847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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