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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大楼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0-01-19 来源:福建省招标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大楼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0624-10160123)已由宁德市发改委宁发改审批[2009]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德市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大楼勘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兰组团福宁路以东,闽东东路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市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大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18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大楼高度约52.1米,建安总投资约2000万元。具体详见所附资料);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2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其中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工程计划于2010年6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约2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若建筑专业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应与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规模、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119日至2010 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2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2910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但如果单位资质证书上没有注明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则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2000万元、计费系数为1,招标人确定的下浮系数为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为57.04万元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
8.3.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宁德市万安西路5号
电  话:0593-2980089,2076760       传真:2883242
联系人: 吴初宝、林克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25265    传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吴勇洛  郭敏楚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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