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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煤炭安全监控中心建设工程

2010-01-19 来源:广西建设网

   

    双峰县煤炭安全监控中心建设工程经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双发改投字[2009]47号批准建设,现依法委托湖南三湘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请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参与投标。

一、建设单位:双峰县煤炭局

二、工程名称:双峰县煤炭局煤炭安全监控中心建设工程

三、建设地点:双峰县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建筑面积约2289.72平方米,为四层框架结构。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部分自筹。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七、质量要求:合  格

八、工期要求:工期120天(日历天)。

九、报名条件:

1、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一致;

4、专职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建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以到账单为准。投标申请人在投标保证金到账后,须持银行进账单及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双峰县农业银行

账    户:600901040005376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法人持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原件及二份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三湘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报名时需提交本企业上述人员2009年7至12月份在社保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以及经社保部门确认盖章的企业人员花名册原件)。

十、资格审查:按湘建建(2007)102号文中的相关规定采取“推三抽四”的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时间和地点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一致。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07)102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Ⅱ)评标。

十一、报名时间:2010年01月18日至2010年01月2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报名地点:湖南三湘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金色大道B栋403#)

十三、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及娄建发[2009]139号文件要求进行,接受双峰县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督。

招 标 人:双峰县煤炭局                代理公司:湖南三湘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阳子群                      联 系 人:吴景

联系电话:13807383961                 联系电话:0731-85135397 传真:0731-8513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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