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第五中心法庭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巩义市政府采购办受委托,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第五中心法庭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巩财招标[2010]1号
3、招 标 人:巩义市人民法院(业主单位)
4、招标代理:巩义市政府采购办。
5、报名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0年1月12日至1月15日17时30分。
6、招标范围及工程概况。巩义市人民法院第五中心法庭建设工程项目,设一个标段,建筑面积为1000㎡,具体情况详见设计图纸。
6.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初审、复审。
6.3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4工程建设地点:巩义市东区。
6.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6.6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7、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
8、投标申请人可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巩义市财政局703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0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15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2月2日在巩义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开标
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先生 1350382262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 戈 0371-64389803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0371-64560169
巩义市政府采购办
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