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江苏省滨海县公安局交特警大厦及附属工程

2010-01-08 来源:江苏滨海县招标投标信息网

 

招 标 公 告

 

一、江苏省滨海县公安局交特警大厦及附属工程已经滨海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滨发改固投[2008]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省滨海县公安局交特警大厦及附属工程

2)工程地点:省道S327南侧和港城路西侧交汇处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2000.00平方米,框架12层。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10228日。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省滨海县公安局交特警大厦及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招标文件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凡具有承建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以下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投标时应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且中标后必须亲自到现场管理。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和项目经理在2006年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过一个类似合格工程[ 类似工程是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m2或地上层数不少于9层的综合楼(不含住宅楼、工业厂房)工程。如果同一个合同中有多个单体工程组成,以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的综合楼为准,施工合同中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建筑面积或建筑物层数。]

4、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三十五条进行处罚;

6、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含9家)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或抽签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直接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doc,并于20101 8830时至201011815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号投标报名箱”中(地址: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2室),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预审材料封袋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江苏省滨海县公安局交特警大厦及附属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字样)。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已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叁份;(3)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6)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4人)2009年以来(2009年度达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7)符合第五条第3款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施工合同中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建筑面积(或建筑物层数),且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经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8)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3)、(4)项原件可使用《滨海县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原件代替;以上(3)-(7)项原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并装订成册。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审核以及现场考察,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十、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科电话:0515-8498088

十二、本公告如有与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 章):             

联系人:陈其跃                      联系人: 周猛勇

联系电话:13814395588                 联系电话:13016558569

 

  址:滨海县交警队院内               

                                          日期:二0一年一月七日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