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BT)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BNX20091200201
一、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南苑等四个安置小区安置楼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是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BT方式(建设-移交)实施该工程项目。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BT项目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BT投资建设承包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BT项目招标的投标报名和资格后审。
二、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南苑等四个小区安置楼建设项目(BT)
2、工程地点:江苏省阜宁开发区南苑、新丰、窑湾、城南等小区内
3、工程规模:主要建筑为60幢安置楼,均为混合六层(含底层车库),总建筑面积约195000平方米,建安工程总投资约17856万元人民币。其中南苑小区一期工程20幢、南苑小区二期工程17幢、新丰小区18幢、窑湾小区4幢、城南新区1幢。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争创优质工程小区。
5、计划工期:南苑小区一期工程(不含打桩)工期180日历天,其余小区安置楼建设工程(含打桩)工期 260日历天。计划2010年1月开工建设。
四、发包方式、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方式。回购期限:四年。首期回购款支付时间为中标人将项目资产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次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四年回购款支付比例为25%、25%、25%、25%。
回购期年融资利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在发放招标文件当日规定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不计复利)。回购期内,若遇前述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回购期年融资利率不作同步调整。
3、发包内容:南苑小区等60幢安置楼建安工程BT投资建设,其中南苑小区一期工程不含打桩,南苑小区二期工程、新丰小区、窑湾小区、城南新区安置楼建设工程含打桩,详细以招标人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4、本次招标的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发包。
五、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BT招标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下浮率报价方法,工程最终价格=(工程审计总价-不可竞争费用-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的材料价格)×(1-中标人自报的固定总下浮率)+不可竞争费用+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的材料价格。工程固定总下浮率最高限价:南苑小区一期工程不下浮,其余工程下浮率为3%。招标人将拒绝小于固定总下浮率限价的投标报价。
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数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完成投资30%时,无息退还给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交纳办法和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等级;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一级相应资质(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8、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9、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注:省外企业在投标时需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验手续。
六、请投标申请人于
七、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内容(包括印章)完整,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内容完整的材料,将导致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确定潜在的合格投标人。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联系人:夏国成 电话:0515-87231355 传真:0515-87231850
邮编:224400 E-Mail: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街463号
联系人:孙建建 电话:0515-87292858 传真:0515-87292858
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