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新区医院行政科研楼建设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以宁发改社会[2009]3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院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部 ,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10986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东侧,贺兰山路北侧;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及其配套安装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2010年3月1日开工,工期计划共计200天。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三年内同等规模的不少于3个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夏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二层联合办公室持“三证一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复印费 13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按邮局收费标准定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自治区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 地 址:宁夏银川市湖滨西街65号
邮 编: 750021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 金占贵 联 系 人:荣 燕
电 话: 13519505858 电 话: 13995279148
传 真: 0951-6725337
电 子 邮 件: dtw2062162@126.com
开 户 银 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账 号: 2400014090000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