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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公共教学楼和学生第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

2009-12-28 来源:广东佛山市建设工程

一、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公共教学楼和学生第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2. 招标单位: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3. 工程名称: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公共教学楼和学生第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

4. 招标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5. 工程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4.35303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为人民币8800万元;

6. 招标范围: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工程学生宿舍公寓的施工,包括4栋3-5层的公共教学楼(1栋3层、3栋5层)、1栋3层的学生第一食堂和学校体育器材间的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工程项目及总包管理和配合工程;详细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为准。

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8. 资金来源:自筹;

9. 工程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荷富大道东侧;

10. 计划工期:17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 具有建筑工程类别国家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

 

四、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凡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施工招标内容向招标人参加投标。

1. 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原件;

2.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 2009年12月28日15时00分至2010 年1月5日11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3. 报名地点: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1. 投标人在开标前均可在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fs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凭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报名回执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前,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资料

1.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中“A-2 评审强制性标准(人员要求)”的“要求带备的原件”列中要求的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各省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工程获奖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原件;2006-2008年度财务报表原件。

注:1)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开标当天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未锁定状态。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工程获奖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2006-2008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只作为加分项目证明材料。缺少该证书原件的,不考虑用作评审,不得得分。缺少该证书原件不是废标条款。

3)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原件中应至少有一套原件(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与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资料”标书提供的至少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每项造价500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业绩对应,否则按废标处理。至于其他业绩缺少原件或原件不齐的(每项业绩均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原件作为得分项目证明材料。缺少该业绩原件的,不得得分。缺少该业绩原件不是废标条款。

2. 递交时间:2010年1月20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作为投标资料一部份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3. 递交地点: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七、请注意

1、凡参与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新校区一期“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公共教学楼和学生第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及“实训楼和学生活动中心工程施工”等项目的投标人,在这三个项目的评标结果中如出现两次或以上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只能选择按开标顺序第一次排名第一的项目作为中标项目,即在这三个项目中不允许出现重复的中标单位。

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投标截止前18天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jsb@gditt.edu.cn)或书面传真(传真电话:0757-83313535)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传递的所有电子邮件及所有书面传真的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澄清,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均通过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sjyzx.gov.cn) 公告栏在投标截止前15天以前发布。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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