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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GC2009351赣州市文清路南门文化广场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12-25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

招标编号:赣市招[2009]078号

  1、招标人: 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
  2、招标项目: 赣州市文清路南门文化广场夜景照明工程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城市照明工程;(2)招标范围: 赣州市文清路南门文化广场夜景照明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本项目投资:约80万元;(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7) 工期要求:2010年2月10日前竣工,总工期30天;(8)工程建设地点:赣州市文清路,南起南门文化广场,北至大公路交接处;(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并通过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的建设管理系统审核的施工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建造师;
  5、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开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投标申请人近两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⑤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及其身份证;⑥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社保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⑩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夜景照明工程,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至少两项以及满足类似业绩各项指标的其它有效材料;
  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4条及第5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12月29日上午9:30-11:00,下午3:00-5:00,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 法定代表人:廖振龙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56号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58193 联系人:李薇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利萍
  办公地址:赣州市红旗大道55-5号(赣八中旁边)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0797-8275658 传真:0797-8275658 联系人:郎悦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8390959

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
200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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