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YCS200912011 | ||||||||||||
工程名称 | 农行盐都支行营业办公楼装修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盐都新区世纪大道604号 | ||||||||||||
工程规模 | 总面积约3218.52平方米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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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09年12月10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年1月8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年3月8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09年12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09年12月17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营业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批准建设。本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营业办公楼装修工程的投标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l) 工程地点:盐都新区世纪大道604号。 (2) 项目规模:投资总额约180万元 (3)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1月8 日。 三、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营业办公楼装修工程的施工, 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职工,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且在相关主管部门无不良记录),并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时应提供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业绩要求:投标的项目经理200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施工过1项银行系统营业厅或网点装饰工程,工程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以单项工程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原件,项目经理姓名要在合同原件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原件中体现,如未能体现的,须出具建设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六、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办法确定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详见后附评标办法)。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领取“报名授权委托书”和“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并于2009年12月10日16时至2009年12月17日16 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密封(封袋无须盖章,但应清楚地注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营业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后,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建设工程2号投标报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中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7)项目组组成人员(至少须包括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3人)2009年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单据原件(个人账户清单需反映最近缴费数及时限)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8)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9)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九、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十、资格预审结束后,请投标申请人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联系人:顾寿仪 电话:0515-85501229 13626226353)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到本通知的,请在三日内主动向招标人或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询,逾期责任自负。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曹晖 联系人:顾寿仪 联系电话:15151098926 联系电话:0515-85501229 时间:2009年12月4日 地址:盐城市沿河中路13号 附件: 评 标 办 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5%。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且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 20分(含项目经理测试2分) 1.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项目总述; 2)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得涉及单位名称、具体人员姓名等); 3)劳动力配置、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配置及材料进场计划;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分别论述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本工程重点、难点部位施工处理方法); 6)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8)现场平面布置; 9)环境保护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季节性施工措施; 12)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3)与业主及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务计划。 2、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对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能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投标人,方可得基本分1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1得分计入总分。 五、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盐城市大庆中路88号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15151098926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09年12月10日至 2009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9年12月10日至 2009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