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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秀大道拆迁安置小区D区工程施工

2009-12-03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渝秀大道拆迁安置小区D区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307241K72111198)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秀山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400平方米,由12栋单元楼,1-6号楼地上7层,建筑高度23.1米,地上一、二层为商业用房,第三至七层为住宅;7号楼地上7层,建筑高度22.5米,地上一、二层为商业用房,第三至七层为住宅;8-12号楼地下1层,地上7层,建筑高度23.1米,地下一层为车库,地上一、二层为商业用房,第三至七层为住宅;

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均属于本次招标内容(不含室内门扇制作安装),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段:7#、8#、9#、10#楼,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投资约1600万元;

二标段:1#、2#、3#、11#、12#楼,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投资约1100万元;

三标段:4#、5#、6#楼,建筑面积约8400平方米,投资约8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以上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以上任何一个标段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12月3日10时 00分至2009年12月9日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阳光快捷酒店608房间(秀山县中和镇黄杨大道北段3号)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项目经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时间由招标代理公司另行通知。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

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秀山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山县中和镇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6F

邮 编: 邮编: 400015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人: 李小姐

电 话:76862322 电 话:1398311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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