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工程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智能化及消防系统工程项目
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
投标文件中应附有 投标权转让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接受。
2) 投标货物制造商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同等),投标的货物在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及相关目录范围内的,必须获
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简称“3C”认证);
3) 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如有多个代理商前来参加,则仅接受其中有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的代理
商的投标为有效投 标。
4)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资产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至少须具备专业生产楼宇自动控制和消防系统的能力,具有相关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同时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
件下有10套以上已 证明安全可靠运行4年以上的系统(须提供用户清单和第三方证明材料)。
5)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并有10年以上销售或安装相关产品的业绩。所选择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制造经验,具有
完全配套的系统设 备生产能力,系统主要设备应为同一制造商产品,且必须由原产地制造(须提供用户清单和第三方证明材料);
6) 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设备安装单位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授权。
8)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3. 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09年11月27日起至2009年12月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 1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标书款汇至招标机构,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机构将于2009年12月17日早上10:00点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5.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为90日历天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或之前交到
招标机构。保证金 的使用将按第一章第16条规定执行。
6. 招标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企业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宋一丹 刘 阳 移动电话: 13146464996
电 话:(010 )86239635 (010 )51113228
传 真: (010)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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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北京中基华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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