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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装修改造工程

2009-11-25 来源:浙江金华市招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基综[2009]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框架五层,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概算投资约 30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改造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工程建设地点:青春路288号;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拟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本省核发的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外省核发的一律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 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本招标公告第3.3、3.4、3.5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⑴.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必须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⑵.交易席位证。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数量超过限定数量时,采用综合评分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申请人)

7、报名时间:2009 年 11 月 25 日— 12 月 1 日 16 时前(上午 8:30 -11:00,下午14:00 -16:00 )。

8、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

联系人:经纬 刘卫星 联系电话: 83187208 82116965

9、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

10、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春路288号 地址:宝莲广场A座9楼

联系人:刘卫星 联系人:程林子

联系电话:82116965 联系电话:8238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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