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资格合格条件: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2、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外来企业须在2009年5月1日前办理进汕年度备案手续且有效期满足本项目招投标的要求。 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设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设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设网”下载。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南澳县建设与管理局四楼(南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材料;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