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船用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二标段)己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开发改备字[200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船用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锦州船用动力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山路以北、中海路以东、天山路以南交界处。
招标项目规模:办公楼建筑面积9064m2。
计划工期:2009年12月18日开工、2010年7月31日竣工,工期226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水暖、电气工程(门窗等甲方外委除外)。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23日至2009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安全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施工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锦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施工图纸押金2000元/套(保存完整可退,无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2月14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09年12月14日10时00分;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银行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船用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渤海大街以西天山路以南
邮 编: 121001
联系人: 李孟辉
电 话: 0416-2853931
传 真: 0416-2853931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33-123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 马蕊
电 话: 0416-2321234
传 真: 0416-2360426
电子邮件: marui606@163.Com
开户银行: 锦州银行金华支行
账 号: 40200072920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