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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地区电力调度大楼及配套设施建筑方案设计竞赛的公告

2009-11-18 来源:兴华招标

根据国家电网发展的需要,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业局拟建设泉州地区电力调度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受泉州电业局的委托,我中心特组织该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设计内容:
泉州地区电力调度大楼及配套设施建筑方案设计,包含总体规划布局和建筑方案设计。
二、项目概况:
泉州地区电力调度大楼及配套设施用地位于泉州市城东片区丰海路以西、青莲路以北、迎晖路以东。用地面积3.31公顷(红线内用地面积49.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其中本次设计竞赛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项目为电力调度大楼及配套设施,计划2010年开工建设。
三、竞赛方式、设计深度及周期:
  本次活动采用公开竞赛方式。
  参选文件按竞赛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设计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4月)中“方案设计”篇的基本要求。
  设计周期40天(日历日)。
  四、报名条件:
  1、参赛者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2、本次投标设计若为联合体,则由投标单位负责设计团队的整体统筹和协调,并向业主总负责。
  3、参加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负责人具有同类项目的设计经验,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因涉嫌串通投标现正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五、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设计单位简介;
  3、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地址等方式;
  7、报名参赛的设计机构需提交本项目设计团队构成;本项目首席设计师个人履历、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三年主要作品简介(所提供的设计团队将作为中标后签订施工图设计合同的依据);
  8、设计单位近五年已实施(或已审批通过)的同类设计项目的业绩情况。
  备注:以上材料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A4纸顺序装订成册;材料所涉及项目应附照片或效果图。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单位,可来人或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向我中心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起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8日至2009年11月24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注:特快专递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七、资格预审:
  我中心将和建设单位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报名的设计单位的资历及相关项目的设计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围参选单位,并发出入围通知书参加竞赛活动。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
  最终入围的参选单位在接到入围通知书后,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竞赛文件,并缴纳报名费500元,保证金10000元,参选单位按要求参加设计活动,评选会后立即退回全部保证金。
  八、奖励措施:
  本次方案设计竞赛活动将对各设计方案按一、二、三等奖评定等次,其中:
  1、一等奖一名(即中标单位),获奖者负责本项目的方案修改完善,并获得本次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的施工图设计任务,设计费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结合当地收费标准由设计单位与业主单位商计,不再另行支付一等奖奖金及扩初图费用。
  2、二等奖一名,获得奖金人民币八万元。
  3、三等奖一名,获得奖金人民币五万元。
  4、对未获奖的设计单位,经专家评委会认定设计方案深度符合要求,获得人民币三万元的补偿金。
  5、设计单位收取奖金应出具正式发票,税金由设计单位自理。
  6、所有参赛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九、设计专利说明:
  参赛方案视为参赛者受业主单位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业主单位所有(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选后不予退回。业主单位、中标单位可以在本工程使用参赛方案中的优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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